【信息时间:2020-10-13 阅读次数: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湖湾圩片区智慧平安小区建设
原项目编号:2020aeehz00215
原公告日期:2020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 疑
项目名称:“湖湾圩片区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项目编号:2020aeehz00215),招标文件中,答疑如下:
问题一:我公司依法参与“湖湾圩片区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0aeehz00215,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要求存在以下疑问:
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二、供应商须知正文”第3.4条关于分支机构要求的条件下,投标人主体为分公司的,在总公司出具授权书的前提下,是否认可使用总公司相关资质、人员、业绩?为维护我公司的公平竞争合法权益,现要求贵方就上述疑问内容依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出回复。
答复:1、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4条关于分支机构要求。
2、属于上述第1款情况,投标人主体若为分公司的,在总公司出具授权书(格式自拟)的前提下,视同认可使用总公司相关资质、人员、业绩。
联系方法:
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话:0551-68825072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