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0-09-10 阅读次数: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经开区新港南区a区安置点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2020aeebz00574
原公告日期:2020年08月2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2
项目名称:“肥西经开区新港南区a区安置点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2020aeebz00574 ,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修改如下:
3.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3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交易主体信用信息。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修改如下: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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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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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等)。
注:(1)验收报告、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 1 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金额或合同内容或项目负责人名称或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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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关注,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法:
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 0551-68852527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合肥桃花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0.9.10